第三世多杰羌佛 浅释邪恶见和错误知见
第二十条,认拿钱灌顶佛法。只要有人拿钱供养,立刻就给他灌顶。这是错误知见,灌顶是要根据根器善根而定,不是拿钱就可以灌。弟子供养师父是应该的,当然不是说供养我,我已经说过我不收供养,关键的问题在于,在认知上要清楚,不是拿钱就可以得到灌顶,不是拿钱就可以得到佛法。那种拿钱就灌的顶是假灌顶,也就是说那种拿钱就给灌顶的人是假上师,如果不信,就让他印证六部师资考核,当场可见真假。
第二十一条,认大寺庙法承人定属圣人。有些寺庙非常的大,有人继承了这个寺庙的最高法位,大家就认为这位继承人就一定是圣人了。不是!记住我的话,大寺庙的法承人也不一定就是圣人,有可能是圣人,也有可能不是圣人而是凡人。一切都要依了义,不依不了义。
第二十二条,认小寺庙无高僧。认为某个寺庙太小了,只有两个和尚,怎么可能有高僧啊?不可能的。如果有这样的认为也是错的,小寺庙同样有高僧。高僧不分寺庙大小,也不分什么传承,他自己修持成就证量大就高了,有的修行高僧他的法脉传承普通人是摸不到的,因为这些真高僧不会我执夸耀自赞,多在稳而不露,比如开初仁波且在哪里学的拙火定真功,普通人无法了解他是从哪里接承的佛法,到现在也不知道。
第二十三条,认明心见性后松懈修持。有一类明心见性的人得到了道力,一当认识法性真如以后,就把修持放松了,平常不爱做功课,更不入六度修行了。要不然口中挂一两条真理言说,教人家:“你记住,你要观想,观想这个气,锁住它,心念不要动,前念去,后念如如不动...”这完全是邪说,狂妖障语的胡说八道,这都是错误的,要多教导人修菩提心行,才是明心见性的人应该做的。
第二十四条,认事务轻松后再学佛。有的人想到我现在非常忙,等以后把工作做完了,生意发展好了,或者等我岁数再大点,退休了再来学佛。有这种想法,马上就种下堕落种子了,而且这个种子就是从这种认识产生的那个时候种下的。学佛要当下开始,当下提起正念,就是现在我讲法的时间你们就要开始学了。因为人死无定期,你不知道哪一天就要死了。
第二十五条,认徒众多者为圣贤。只要看到某人的徒弟很多,哦哟,十万多人,一百多万人,三四百万人,认为这不得了,这是个大圣者!有这种认识就错了,徒众再多,都不一定是圣者的。其中也有大圣者,如第四世土登成利华桑波多珠钦法王,就是莲花生大师转世。所以千记小心,声誉的张扬代表不了圣量的本质,我就认识三位圣证量的大圣德,除了其中一位有几个仁波且弟子,另外两位都没有过徒弟,但是那些有百万大军弟子的空洞理论派的假法王、仁波且、大法师,哪一个有他们的证量高、成就大呢?根本边际都不着。所以,依徒众多少来判定谁是圣者,是错误的。
第二十六条,认无圣证量菩提心者为真圣。没有圣证量,没有菩提心,但是由于此人宣讲摄受动听,加之世人不通经论,一时误鉴,就认为这种人就是真圣者,这是错误的。真圣者必须要有圣证量,还要有菩提心,两者缺一不可。
第二十七条,认不了义伏藏为圣物。在西藏有很多大德活佛们,经常把伏藏品拿出来说:这是伏藏品,是某某大喇嘛,某某大法王何年何月在哪里开藏的。那是不了义伏藏品。什么叫了义伏藏?要考证的,考证所说伏藏品是不是真伏藏品,依法而修,修法观看,确实出现了圣相,而不是虚幻图形、光影色变,那才叫了义伏藏。只要你认可不了义伏藏品为真伏藏品,就是错误知见。
第二十八条,认有意否认说过做过的事。凡是圣者,他说过做过的事,他绝不会否认。凡是说过的话不执行,做过的事又否认的,这个人已经不是圣者,不是一个合格的师长了。只要你自己有这种观点行为或认同他人的这类观点行为,都是错误知见。
第二十九条,认故意隐瞒大圣德上师。有的人故意隐瞒其圣者上师,怕圣者上师知道某些事以后造成自己被批评,或者有些事不好意思说,出自有意的隐瞒,这是错误知见。
第三十条,认持有金刚丸等五大丸就可成就。认为自己拿到金刚丸了,或者拿到大宝丸、至宝丸、甘露丸、长寿丸,所有这些圣丸都拿到手中了,就能成就了。有这些丸是好事,但这与成就无关,成就要靠自己实在地修行。
第三十一条,认自己业力重,无成佛种子。有的人认为自己的业力重,想到:“我业力太重了,黑业深,我做过很多坏事,哎呀我很可怜的,我是不会有成佛的种子的。”这是错误知见。业力无论有多重,只要真心忏悔,改做好人,修好行,学好法,一样成就。
第三十二条,认他道众生无佛性。认为除了我们人有佛性,其他的众生都是没有佛性的,有的众生本来就是低级的,某些众生本来就是生来给人吃的。这是错误的。众生是平等的,他们都有感情,都有悲欢离合,况且众生都是在六道轮回中互相转换的。想一想就明白了,人有佛性,难道人一当在六道转换中变为鸟就没有佛性了吗?
第三十三条,认只要有法就会证道力。认为只要自己学了佛法了,道力就一定会产生。这是不可能的,必须要依于修行才能产生道力,当然,最好是依于《解脱大手印》,这是最好的佛法,可以在胜义内密灌顶“境行”时,发真心,起真行,入真法,将心行愿力圣法结合在一起,这是唯一能当下证圣量道力的法,但是要得“境行”灌顶,必须要首先学好行持《解脱大手印》的前行和正行作为绝不可以缺少的脉源。
第三十四条,认错误不当下纠正。发现自己有错误不当下纠正,过后再纠正,或者过半个小时,或者十分钟以后再纠正,都不好,应该马上纠正,当下纠正,成为正见。
第三十五条,认行善布施者就是高僧大德。看到一个高僧大德喜欢行善布施,就认为他那么善良,喜欢救济,他一定是个高僧大德圣者,却不去思考他是否通经藏,是否犯了邪恶、错误知见,是否有圣法,这是错误的。
第三十六条,认改编法本手印咒语。经常有许多人,搞一些假的手印,假的咒语出来蒙骗众生。要知道,每一个手印、每一个咒语都有一个护法与之相应,而且要把那个手印与本咒合施,这个手印或咒语才真正有效。不管自己有改编法本手印咒语的想法,还是看到他人有这类行为,都不能赞同,包括篡改法音,都是严重的错误知见。
第三十七条,认五明不在菩萨中得。经藏说五明在菩萨中得,但有人就说菩萨们不一定会五明。一定要反问一个真理,菩萨不如凡人吗?凡是大菩萨,必须具五明。因为如果一个菩萨连凡夫的智慧都超不过,那他就是假的,至少不是大菩萨。想一想就能明白,他比凡夫智力差,还能说明其身口意之结构是圣智力的菩萨吗?
第三十八条,认上师可索拿弟子财产。做师父的人,作为根本上师的人,认为他需要钱的时候就可以命令弟子把钱上交给他,需要物的时候,指示把弟子拥有的物拿给他,这是错误的。上师如此就是邪恶见,弟子认同就是错误知见。
第三十九条,认借法脉传承作弟子供养之器。有人认为自己是某一派的传人,比如噶举第一代传人,第二代传人,第三代传人,或者是宁玛第几代传人,是萨迦第几代传人,格鲁传人,又是显宗什么传人,小乘什么传人,借这个法脉的传承为本钱宣传自我,为盈利夺取财物之器,向弟子索拿供养,这都是错误的,这不是佛菩萨的行为,不是大德上师,是借披圣师皮的假圣者。
第四十条,认自赞炫耀是德人圣典。赞叹炫耀自己是道德圣者的行为,无论自己认为还是认同他人,只要炫耀自己是德人,是圣者,是典范,这个人绝对是凡夫,是不正确的。
第四十一条,认子女不善导父母入正见。作为子女有时会遇到父母不学佛,子女束手无策,于是干脆就不管了,放之任从。这是错误的,子女应该想尽一切办法孝顺父母,使他们高兴,感化他们,善导他们,让他们逐渐走入正见,走入佛法的道路。子女要努力善导父母入正见,让父母幸福,不能撒手不管。